科学与社会

2025, (04) 148-1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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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生成”与“创作”之辩:AIGC可版权性的逻辑原点——与王迁教授商榷
The Debate between "generation" and "creation" : The logical origin of AIGC copyrightability——Discussion with professor Wang Qian

张芷维

摘要(Abstract):

在AIGC可版权性的论域中,应将界权范式从著作权框架扩展至民法框架,重申“创作行为是著作权权利取得的根本依据”这一命题。因此,AI“生成”能否被评价为作品“创作”才是理论争鸣的逻辑原点。王迁教授将“直接产生”和“可预见性”预设为创作行为的规范要件,并据此提出了AIGC可版权性的否定论。本文认为,此观点在法律解释和命题逻辑上均并不具备合理性。在实然性逻辑层面,创作行为是一种基于信息坍缩的知识生产过程,不存在“直接性”和“可预见性”的要求;在规范性逻辑层面,创作行为的民法构造应包括创作意图、创作构思、表达动作、表达结果和影响关系五个方面。本文在商榷的基础上提出了“创作行为五要件说”,以期深化学界对创作行为规范属性的认识,为AIGC可版权性判定提供新的民法思路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AIGC;创作行为;事实行为;直接产生;可预见性;信息坍缩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“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治理现代化研究”(21&ZD203);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“司法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”(GFZDKT2024A03-1)。

作者(Author): 张芷维

DOI: 10.19524/j.cnki.10-1009/g3.2025.04.148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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